早春人不老

天增岁月人增寿,少操闲心多操人

【绣春刀】【丁修相关】狗吃肉

转载于 九楼有猫

天哪……这篇太赞了,太太我把我的膝盖送给你……

九楼有猫:

福建邵武铁器街,街上却少听得淬火敲打声。哗啦啦叮玲玲的一捆劣质刀剑丢到角落里,经手的年轻人颇无聊打着哈欠,听官府采办大谈新任知县的兴兵之道。


“我家的兵器再怎么好,也得朝廷肯用。你们大人一口气订了这许多,我自是感激不尽。”年轻人两手叉腰,道:“杨采办,可我没见过哪把刀叫鸳鸯,连我爹我爷爷也不曾听说过。你家大人想要,便让他拿图纸来,只说些长长短短,我也没办法。”


江家铁铺的布帘在夏日里纹风不动,江小老板也是咬定青山不松口。


整条街上都是卖铁器的商户,尤以兵刃居多。江家铁铺门面最近要扩,全赖新任知县给的单子。只不过,当初又惊又喜拿下订单的江小老板怎么也没想到,麻烦也随之而来。


三代制铁,做的都是江湖人的兵刃。门面小,手艺好,深巷酒香,多少人慕名而来,做得最多的就是机括暗器。江小老板接下祖传的生意才三个月,已悟出三年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的道理。知县要他做制式兵刃,打听的却是鸳鸯刀,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。


“袁大人指名道姓,就要你爹手里做过的鸳鸯,你不如再去问问?”


江小老板见他纠缠不清刚要发作,却听柜上有人叫门。


叩门的是个痞子,不是地痞。这一带的地痞也是要拿刀打架的,江小老板都认得。是张生面孔,两侧的头发都刮掉了,脏乱的小辫扎在脑后,倚在门口完全挡住了门外的光。这样的人,见过一次就不会忘。


“买什么?”


“这里是江唯武的店?”大高个似乎受了伤,气声无力,略微沙哑。


江小老板打量了他一下,说:“老江享福去了,跟我说也一样。”


大高个半睁的眼睛似乎亮了亮,推开江小老板走进铺里,道:“我来拿梅莺。”


梅莺是一把刀,从江小老板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打好的刀。订刀的人没有来取,江家铁铺就从老江一直等到小江。小江今年二十岁,那把刀在江家待了不止二十年。眼前这个大高个瞧不出年纪,并不像多年前的订刀人,一身江湖里摸爬滚打的风尘仆仆,随手取了柜面上的耳耙子,靠在一墙刀具前头自得其乐。


“票据呢?”


“票据?没见过。”大高个顺手把耳耙子插在头发上,“我说得出这名儿,你到底能不能拿出货?”轻飘飘的雪白鹅毛在他头顶上颤动。


内院的杨采办也出来,只当小江遇上了浑人。


没想到小江笑道:“有意思,你为何不直说来抢?”


大高个顺手倒提了把钢刀,嘬着嘴皮子道:“啧啧,也不是第一次。”


江家是订做武器的,跟江湖人做买卖,手里自然有功夫,眼底八九知深浅。对方把刀放在自己脖子上,正得很,小江竟然没能反应过来。


“快?”大高个摘下耳耙子又掏起来。


小江心里头一抖,那把钢刀绕开脖子剌过白墙,挂在上头的一排大环刀叮叮当当断了一地。


“我来拿梅莺。”大高个说,又把手里的钢刀放回墙上。墙上挂的刀剑都是门面货,看着漂亮结实,多是佩来吓人的。小江再清楚没有,一刀砍断这种事,他想都不曾想过。


“在……在我爹那里,不……不在铺子里。”小江觉得舌头不是自己的,“我这就回去拿!明天你再来。”


“我没票据。”


“不用票据!”小江头摇得拨浪鼓也似,“我爹交代过这把刀不用票据,报号取刀。梅莺,就是这个号。我、我想起来了!”


大高个看了看缩回内院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杨采办,走之前仍是轻轻道了一声谢。




被推出铁铺的杨采办还在大声嚷嚷,他是文人,手里没功夫的是不是就拿不到鸳鸯刀了?“姓江的,你这样敬酒不吃吃罚酒,信不信老爷让人来拆了你的店!”


新任知县也是个文人,却把手下人带出一股武人脾气。小江刚吃了个哑巴亏,对此并不害怕。三两天的脾气跟二三十年的脾性是两码事。他落了锁,一路跟杨采办拌嘴到镇外才分道扬镳。赶了四里地回到家中,老江还在卷烟草,见他跑回来也不奇怪,反倒问他:“怎么样,叫你早些把那套鸳鸯都拿出来,没错吧?”


“你怎么知道又会有人来取刀?”小江取过桌上的茶一饮而尽。桌子腿瘸,踩着一块土疙瘩,挪开露出墙根一道长长豁口,周围的尘土印记崭新,显然近日刚动过。桌上丢过来那根刚卷好的烟草,小江叼在嘴上细细品了品,见老江一言不发,拉出匣中一杆标枪拍拍老头脑袋。


“这套鸳鸯本就是三人合订。既然上个月有人取走了双燕,今天有人要取走梅莺有什么难猜的。”


“那它呢?”小江掂掂手中兵刃,话音未落,门前一暗,听得一人问道:“取走双燕的人是谁?”


大高个遮住了门外夕阳,看不清长相,但仅凭身形轮廓小江也能认得出,正是要来取走梅莺的怪人。


“你……”老江挡在长匣前,眯眼看着他迈进屋,本就凌乱的屋舍越发逼仄。“你是丁家人?”


“丁修。”怪人声调不高,他也无意隐瞒自己姓名。丁修这个名字,本来就是无名小卒。丁修的视线落在匣子上,伸手去拿,却看见小江手里的标枪。枪尖锃亮,能映出人脸。只是微一迟疑,匣中剩下的那柄长刀已经被他取了出来。


好刀。


好的刀客自然识刀。这把刀与他曾用过的那把刀相比更轻,更锋利。以前那把刀又粗又重,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用了那么久的一把砍柴刀。


白鞘既脱,丁修也毫不吝啬赞了一声,五尺长刀流光溢彩,将门外的云霞通通映照在他脸上。


“老家伙留的东西果然是好货。”喜形于色的丁修并未忘记自己前来的另一个目的,“双燕已经被取走了?”


“是。”


“不可能。”原本欢喜的脸变得阴沉,他收起刀,插在腰间,道:“来取刀的人长什么模样?”


他看了看老江,又转头看向小江。


“你说。”


“是个年轻官爷,看上去,不到二十。”小江皱了皱眉,那天取双燕的人也是这般恶声恶气,隔着一身官服都能闻出血腥味。只是比起丁修没这么犯浑,不至于追到人家中。


丁修的脸色更加难看,道:“他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?”


小江摇头。他听见那个叫做丁修的怪人突然仰着脑袋发出奇怪的声音,像是深吸口气,又像困兽挣扎。然而只是一转眼的事,丁修的眼睛似乎带着血色,勃然杀气鼓荡周遭。


“这把枪没用了,不会有人来取。能卖就随便卖了吧。”丁修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发出来,转身出门。


久不言语的老江突然开口:“伤口还没好吧,不如今天在这儿一起吃。”


小江惊讶的转头望向老头子,走到门口的丁修也莫名背脊一僵。


“以形补形,烧个猪蹄儿。”老铁匠起身从梁上取下一截腊猪蹄,熏得漆黑,“小子,去打两斤酒,一会要下雨,客人走不了的。”


一层一层云霞堆积,一阵一阵香气扑鼻。


收工回家的瓦匠提着家伙事儿寻香而来,老江家的厨艺出了名的好,今天这阵仗,口水能从村头流到村尾。他现在饥肠辘辘,想着家里的咸萝卜干就盐水泡饭,管不住腿脚往老江家走。


屋外的却是个生面孔,坐在老江最喜欢的那只雕花小凳上,伸长了腿脚,弯着腰摆弄地上的干烟叶。看样子二十来岁,连胡子都没长齐,猛一抬头盯向他,眼神刀子似的剐得人生疼。


只一眼丁修就放了心。不过是个村夫,这个小地方能有什么厉害角色?可他又暗自期待这不起眼的家伙朝自己杀过来。手中的梅莺跃跃欲试。


不,他自己在跃跃欲试。那个村夫无害而有略微惶恐的卑微姿态自晚风中传递着一种讯息,可以点燃杀心。


啪嗒。


啪嗒——啪嗒——啪嗒。


老江口中的雨水当真落下,浇熄盛夏焦躁。


蝉鸣都成了呜咽。


地气翻涌,屋中闷热难当。那张跛脚的桌子带着那块土疙瘩支在院子里,三个小菜,中间是一盆油汪汪的猪蹄汤。丁修甩了甩腿,也不知道以形补形到底是补给自己还是补给这张桌。将就着丁修的屁股安桌上菜布碗筷,江家父子一左一右吃得如同过年。小江心里带着气,也就这几日拿了知县的定钱才敢买截猪蹄,没想到却被个外人开了荤。他埋头吃热了,脱了上衣,把酒拎出来就要开封,却见老江盯着他,丁修也盯着他,直盯得人发毛。


“少喝些,留一半给他的腿。”老江嚼着肉皮蹦出一句。


砰地一声,酒放回地面,小江没说话,丁修却开了口。


“献殷勤,刀我也是要拿走的。”他还不曾动筷,抄着手靠在身后土墙上。


老江抹抹嘴,道:“这把刀不是已经在你手上了吗?怎么,怕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呐?三十年了,我为了给你们丁家人守这把刀,连打铁铺都开成了兵器铺,多在这里放一放也丢不了。”


果然,丁修警觉地看向他。


“乖乖吃完了,我给你把腿里的钉子起出来。”


丁修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腿,这一路他自信没有露出破绽。


“再给你补补裤子。这种小弩打出来的钉子没多大力道,留在腿里,慢慢人就废了。”


桌上的菜一下子变得诱人无比,样样都是丁修此生挚爱。




锦衣卫的小弩射了三发,留在丁修腿里的只有一发。三棱钉,一寸长,卡在小腿正中。这里不愧是铁匠家,刀具齐备,丁修坐在江家最大的屋子里,看着锅灶里扣着一碗烫热的酒,房梁上挂着几条咸鱼。剔骨刀、剁肉刀、剖鱼剪,还有几把他见都未曾见过的刀,干净漂亮,通通挂在土墙上。而他身旁也铺着一排刀,老江早绞开他伤处的布料,拿出一把小刀用热酒烫过,利落至极地划了下去。


见血的时候丁修听老江开始跟他讲一个故事。


这是个三十多年前的故事。


“我爹的事不用你讲。”


老江不理他,自顾自地说,这是个再不讲就没人听的故事。


三十多年前有个大将军,武功赫赫,受人爱戴。他征战十余载,平定海患,终于有一天发现自己老了,纵使行军布阵的法门后继有人,可他仍然是军中人心所向,不可以轻易倒下。而宵小之徒不能以兵法取胜,便想要以旁门左道取他性命,灭了军中士气。好在军中戒备森严,行刺的人往往还没走近将军营帐便被剁成了肉酱。他们行刺失败,反倒激起军中兵士怒火,护卫将军更加严密。直到某日夜里,来了个武功极高的江湖浪人混入军中,一路长刀斩杀,终于杀到了将军面前。


不想听故事的人仍是一脸满不在乎,只是耳朵早已竖到了头顶,任凭三棱钉扔在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,创口血流如注。


老江一边给他止血包扎,一边将故事继续下去。


那个浪人武功奇诡,将军左右近侍抵御不得,而将军已是垂暮之年,不能相抗。眼看便是要紧关头,帐外却又杀出一名军士,持刀与那刺客缠斗在一处。他二人武功路数相近,当真打了个难分难解。军中弓箭手将人围困,迟迟不能动手。两把刀舞得密不透风,多一人都插手不了。将军惜才,更不愿伤了军士,断不能下令放箭,直到他俩打到天色渐明,招式间破绽渐渐拉开。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时,那名军士突然跳开,弓箭手绷了一夜,根本来不及反应,却见一杆标枪斜地里飞出,随之一条人影跟上,双刀如鬼似魅,几近贴身肉搏。那浪人避无可避,手中长刀也被一柄弯刀挑开,登时只得束手就擒。这时大家才发现,那个浪人根本不是中原人,他满嘴蛮夷之语,谁也听不懂他说了什么。


屋中突然点燃豆大的油灯,烧出的味道飘过来,小江掌着灯看老江收拾东西。丁修的裤子上全是血,月色布条缠裹了一圈又一圈。


“那个刺客就是我爹?”丁修皱眉看着自己的腿,在他印象中,他爹嘴皮子可是很利索的。


老江放下手里东西,正色道:“这种话不能乱说。”


与浪人缠斗一夜的军士竟然能听懂刺客的话。其实大家心中也早有猜测,他二人虽然使的不是同一套刀法,可大开大合之间勇猛无余,使刀的手段不分高下。没想到那军士请将军开恩,想要放了那个刺客。将军自然不能当着众人的面放了刺客,但也不愿驳了军士所请。他令人将刺客收押,留下军士在帐中赏赐美酒压惊。原来那刺客与军士从未见过,却同属党项遗族。党项人好勇善战,可惜一夜毁城,数百年流离失所,再无手足兄弟。军士见将军几番犹豫,便提出由自己去审问刺客,若是问出幕后主使,请将军放他同族一条生路。只是他领了将军手谕与刺客见面,不料对方不但不应,反倒对他讥讽嘲笑,军士一怒之下砍了刺客人头返回将军帐中。其时帐中正在议事,可他一路走来无人阻拦。他与刺客打斗一夜,又为同族之情再三恳求,可最终仍然砍下了对方人头。他对将军有救命之恩军中皆知,而他手提人头,杀气腾腾,浑身是血,着实如地狱恶鬼。就这样众人竟放任他走到了营帐中,他将人头呈给将军,对头颅起誓,终其一生不让任何人伤将军分毫。


老江顿了顿,见丁修并无补充,继续说下去。


没人知道他与他的同族说过什么,更无人知晓他为何立此誓言。同他一起入帐的还有两人,正是与他齐力拿下刺客的标枪手与短刀手。他三人原在侧翼玄字营效力,同属丁字阵中,配合无间,标枪手的云飞枪、绊马弯刀,双刀手的近身快刀,长刀手的御林军刀皆是同阵中出类拔萃。将军即令他三人为贴身护卫,时刻不离左右。鸳鸯阵初为十二人,征战中所向披靡,他三人从中取其变化,以一枪三刀为用,专精短兵相接,克制江湖刺客,是为小鸳鸯阵。此阵既护得将军平日周全,更可于万军中护卫将军进退,三个人正是少年得意,锋芒尽显。


突然丁修冷哼一声,道:“接下来你可是要说小人眼红,重演二桃杀三士的掌故?”


老江摇头,三人虽然也立下不少军功,但一则将军年迈,真正上战场的时候并不多,按军中规矩,他们不在营中,不能正面迎敌,功劳也算不到身上。三人已发下死誓不离将军左右,纵然得将军信任,不能议论军机,自然也就无人眼红。所以你这番猜测全错了。


丁修勃然大怒道:“无人加害,那我爹怎么会断了一只手掌!”他目眦尽裂,隐隐泛红,一拳击在墙上,登时簌簌落下满室积灰。


“因为人终有一死。小鸳鸯阵挡得了江湖刺客,却防不住朝中流言。将军受人弹劾告老归田,他们护卫将军一路浴血,此后三年仍有人意图斩草除根。”当年一幕幕似乎就在眼前,老江深吸口气,“越是危难,人心越齐。期间有人暗中游说,许以重金,三人都没有丝毫动摇。他们都寄望有一日将军重返沙场。可谁也没想到的是,没能撑下去的,却是将军自己。”


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三个年轻人都做到了。但衰老一天天侵蚀,老将军选择带着尊严离去。这对三个年轻人来讲,无疑抽掉了生命中最坚实的支柱。随着信仰崩塌,紧跟而来的是达官显贵的拉拢收买。三个人中若得其一,都是极大的裨益,朝中贵胄谁不是危机环伺?与其在江湖中四处收罗护院门客,哪里及得这三人久经沙场来得可靠。


可是三个年轻人既然发了誓,就当真只忠于将军一人。再有人寻到将军家中,只能见到长刀手留下的一只手掌,他竟以如此手段明志表心,绝了他人的念想。


夜幕既至,一盏油灯已经无法照清老江的脸庞,只在墙上投下微微佝偻的身影。或许他正老泪纵横,丁修却似是什么也没瞧见。


这故事小江也是初闻全貌。一枪三刀合为鸳鸯,他听丁修要取走梅莺,正是当中的长刀,若不是那党项军士的徒弟,那多半便是后人。现在听来心中有了底,既然是忠良之后,老江帮上一帮也是应当。


“我也有一个故事。”丁修缓缓抬起半边脸,弯起的嘴角却有些不怀好意。


屋外的雨轰然落大,在夏日里极致平常。


都说夏日里当讲些骇人听闻的可怕故事,那我就讲一件来消暑。




丁修的故事是从关外的一场大火说起,说这故事的时候那双似乎永远半开半合的眼睛里闪着极明亮的光。


毕竟那时候他心中留下最惊艳的景象便是熊熊燃烧的大火,绮丽陆离,如烈马斑斓的鬃毛在草原飞舞,极痛极快。火光中躺着十来具尸体,或者更多。其中一个没了右掌的男人怀抱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,胸腔已被一柄巨斧劈碎,而他左手的长刀自对方颅顶砍入,卡在那张扭曲变形的脸孔中。尸体燃烧的声音滋滋作响,像初生的小鼠往丁修耳朵里钻。他咆哮得像豺狗,企图用嘶吼甩开那钻心的声音,双手用力掐着一个成年男人的脖子,用尽全力致人死地。那个男人矮小壮实,皮肤黝黑,黑巾裹住了脸面,身上遍布刀伤,血淌了一地。他以为丁修不过是个孩子,以为十来个兄弟对付一个少了只手的人不会有问题,直到连自己都差点丧命,转过头来连个孩子都应付不了。临死前他还记得自己袖中的机括,一抬手就可以解决眼前的小孩。丁修根本就失去了理智,暗箭从他耳旁尖叫着划过,直到他两手扼住的那段粗短脖颈几乎断掉,咫尺间那双眼睛愤恨地凸出,他才听见身边来来回回的马蹄声,才看见死人抬到一半的手上钉着一杆枪。


马背上的人一直等到大火熄灭,从焦尸脸上拔出那柄烧到发黑的长刀,从死人身上拉起踢断了右腿的丁修。他说自己来晚了,而丁修告诉他没关系。


“因为我们还来得及把一切烧干净。”丁修说,他似乎在看那豆大的灯芯噼啪作响,伸手越过老江,把灯芯挑高。


他们从水草富足的地方入关。丁修的腿上加固了夹板,十根手指折了六处,布条缠得滑稽可笑。他需要休息,但他们要赶路。待他们赶到那个偏僻的山村,丁修已经执拗地管那个自称是他叔叔的人叫师父。


一路颠簸得丁修的腿差点又断一次,可惜映入眼帘的仍然是火光艳艳。砖木搭就的小屋很费心思,檐下风铃在热气激窜间摇摆不停,几盆精心栽培的花被火烤成了泥,不远处山坡上的连翘倒是随着火势越发舒展。丁修坐在马背上,跟着师父穿过篱笆。冬日草原上的大火与初春山林里的大火烧起来没有两样,地上燃烧的尸体仍然发出滋滋的声音。丁修看到一个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男孩与一个妇人倒在一处,一把长剑越过男孩手中的双刀刺穿了两个人的喉咙。剑法很精妙,只可惜握剑的手只有半截手臂,手臂的主人烧得正旺。终于他们在一个木马旁边发现还没死透的人。那个人的两只眼睛只剩下黑洞洞的血窟窿,一息尚存。


丁修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,张了张嘴,又强行忍住。果然,牵着马的师父开口仍是自己来晚了。


若不是顾虑丁修的伤势,他们至少能提前一天赶到。


地上的瞎子问还有没有活口,又问火烧得干不干净。丁修听师父回答说,三把刀就剩你一个活口了,烧得不干净也不妨事,丁家的小子很会放火。


瞎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,要丁修叫一声叔叔来听。丁修看了看他手上的双刀,说你的刀很不错。


可惜瞎子的两只手只剩下一只,一柄斧头砸碎了他的肩膀,这样的斧头丁修最近刚见过。


瞎子嘴里涌出血泡,很多血泡,整个人似乎都喘不上气。他用剩下的那只手比划两下,师父一枪扎进他心口,拔出来的时候他便安静了。


那天丁修果然很负责地拄着长刀,进进出出将每一块木头每一张纸屑每一寸布匹都烧得干干净净。他甚至把几盆没烧到的花扔进火堆里,看着一切化作飞灰。当他去捡地上那个木马的时候,一只冰凉的手抢在前头按在马鞍上。


从此丁修有了个师弟。六岁的孩子在山沟连翘丛里一觉醒来就吓呆了,等他爬到丁修面前去抢那只木马的时候,两只眼睛空荡荡的,好像永远合不上。


丁修第一次看见这双眼睛就知道,那瞎子一定也长这样。


就像师父第一次看见他就知道他是谁。


“所以,这三个人当中,你想说你是谁?”丁修盯着老江。


油灯暗了暗,这个故事或许并不吓人,但着实血腥,小江的看着一言不发的老江,心中忐忑不安。




自从鸳鸯这个字眼从杨采办嘴里听到,老江就把兵器铺交给了儿子。这两个字看上去柔情旖旎,可他最是清楚背后藏着多少凶险。再听说有人来取双燕时,他还暗自庆幸,甚至想过再有人来,也就这样安安静静地从小江手里取走东西,不会同自己照面。那是一处旧伤疤,更可怕的是,他知道自己憋了三十多年,那个伤疤每天发痒、挠心,一旦开了个口子,他就会亲手把伤疤撕开,不管后果如何。


他问丁修晚上的饭菜好不好吃,这个问题他不需要答案,立即自己接了下去。必须是好吃的。每个鸳鸯阵中十二人,以十二地支排行,他便是玄字营丁字阵的第十二个,火兵丁亥。


老江家虽然是以打铁传家,可到了他这一辈同样是掌火,却不爱刀枪剑戟,只爱柴米油盐。那时江家的兵刃还算能入得了将军的眼,便趁机让他在兵营里谋了个生火做饭的差。丁字阵出了三个英雄,调去将军帐的却有四个人,多出来的一个便是火头兵江唯武。江唯武做得一手好菜自是不消说,难得的是都说众口难调,他却能让每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。虽说三个英雄,到底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将军惜才,连他江唯武也一同要去了。他一直从军中干到将军挂印,更是亲自把留下来的那支断掌葬在将军墓旁。


那些居于乡下的日子,三个年轻人仍是雄心壮志,托付江唯武的父亲为他们打制称手兵器,只等有朝一日朝廷重起老臣,便能再立新功。可惜等到现在三十年过去,等到的已经物是人非。


老江渐渐说不下去。他知道那些人不会断了小鸳鸯阵的念想,而自己能做的就是藏木于林,重新开起打铁铺,静候故人。


掌着灯立在一旁的小江没想到自己父亲竟然还藏着这样的秘密。他只当老江是个半调子的打铁匠,一辈子吃老本,能把自己拖累死,等自己有了儿子,再把自己儿子拖累死。


“你本可以不跟我说这些,”丁修的眼睛眯得像只狐狸,“真的只是因为这是个再不讲就就讲不了的故事么?”


他半靠在长凳上,看老江胸腹起伏不定,连带双手也微微颤抖。


“我还有个不情之请。”老江终于捏紧了拳头,“我想,我想你带着鸳鸯去见知县袁大人。”


“就是那个好纸上谈兵的袁崇焕袁知县?”丁修嗤笑,“我去见他做什么?”


“袁大人有武略之才,自戚将军后,此人必能做出一番大事业!我晓得你武艺高强,鸳鸯三人得一而足。他现在虽无功绩,但志在从戎,你何不从旁协助共襄盛举……”他话未说完,便被丁修的笑声打断。


“这真是……”他笑得不行,最后连自己也忍不住以手捂嘴,“这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……”他足足笑了一盏茶的功夫,终于抖出一句整话:“你知道这十来年我是做什么的吗?你知道我腿里这根钉子是谁打的吗?”


夸张的笑声停了,笑容还挂在脸上,可丁修的眼睛一点也不像要笑的样子。


是匪。打家劫舍,最喜与官家作对的匪。


这根钉子就是朝廷派来的人打的,锦衣卫的小弩,味道好得很啊。


我们师徒三人被追散在山道上,等我解决完身边的追兵回头一瞧,山道另一边,师父的头都没啦!师弟那张小白脸被捣得跟泥巴似的……


丁修眯着眼睛似笑非笑,好像回想起来那天有趣极了。


“你让我带鸳鸯去见官老爷,可鸳鸯已经没啦。我巴不得这大明朝早日分崩离析,朝堂上的官老爷们个个儿见不到明天的太阳!”


夜里忽然传来极清亮一声长吟,微弱的豆灯随之而灭,一切归于黑暗,而屋外的雨至始至终未曾停歇。老江脖子上凉沁沁的,带着桐油的气味,是出鞘的梅莺。


黑夜里丁修从长凳上坐直,冷冷地说:“好了,说给小孩子听的故事都讲完了。该说说实话了。你不是说一句话都要看看我脸色吗?现在也不用了。”


小江急道:“你要做什么!”


丁修的笑声在黑暗里令人毛骨悚然:“江唯武你还要等什么?等我砍下你的脑袋,把话带进坟里去吗!”


江唯武语调颤抖,道:“我不知道……我不知道你要听什么。”


“随便从哪里开始都可以。”丁修的声音又变得懒洋洋,“从危难之际,人心难齐开始?从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开始?又或者,从你花光了订做鸳鸯的钱,出卖鸳鸯开始?”


一室死寂之中,唯有滂沱大雨击打人心。


江唯武只觉得被人敲了一闷棍,又像有无数鬼爪在脊背摸爬。


“封侯非我意,但愿海波平。”丁修幽幽念道,“这是戚将军说的。一个说这话的男人,会因为丢了官帽轻生,只怕天下间唯有你编得出来。你说富贵不能淫,威武不能屈,贫贱不能移。你是淫了?还是屈了?还是移了?还是样样都占齐了?”


“将军告老回乡的三年里,拉拢你的人也不少吧?你这人其貌不扬,儿子倒是生得俊俏,想必尊夫人是个美人,不,必定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。”


“千防万防家贼难防,你是他从军营里带出来的厨子,你烧的菜他想必是信得过的。”


“你说你藏木于林,一个厨子,干铁匠的活儿,干了三十年。你烧的菜可以养活人,打得铁未免跟你爹差太远,铺子里的刀没一把能用。不过你放心,我都帮你砍断了。”


“藏个漂亮夫人在家里心里很难安吧?养女人得花钱,养漂亮女人得花很多钱。三十年前你卖了戚将军一条命,十年前又卖了三家人的命。可惜的是我真的很会放火,小鸳鸯阵就算真的留了什么秘籍图谱也烧得干干净净了。一文钱没拿到,这十年不好过吧?”


“袁知县崇武是件好事,要是有人偷偷让他知道鸳鸯这东西更是件好事。我来的时候还碰上官府采办跟令公子纠缠不清。可惜来取双燕的人是个官爷,你摸不清底细便不敢拦他。若是我没猜错……”丁修停了许久,终于慢腾腾说道,“是个锦衣卫?”


莫说江唯武,便是小江也变了脸色,见鬼般地冷汗直下。只是黑暗中谁也看不清谁,只能听见父子两人急促而粗重的鼻息。


然而丁修并未住口。


“锦衣卫啊,嘿嘿,真是个老百姓招惹不了的角色。第二个来取刀的人是我。我这人脾气不是太好,你也不想搭理我。可当我说不会有人来取枪时你就晓得,我这人虽然看上去不算面善,却着实是你最后的财神菩萨。留不下我,世上再也不会有另一个丁家人来找你了。”


“故事很好听,忠肝义胆!”丁修拍了拍大腿,“刀功也不错,仁心仁术!那锅蹄髈滋味尤为绝佳!就连那几道小菜也统统是我爱吃的。看来你能堵天下食客的嘴还真不是乱吹牛皮。不过,那只断掌你得还回来。知道跟一个左手拿刀的人学右手刀法有多辛苦吗?啧啧。”


江唯武已经说不出话来。他担心过,自从抱着那个美若天仙的老婆开始就担心过,自从接过那些银票开始就担心过。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。他日日夜夜担心自己说出真相,反反复复编织谎言。富贵不能淫,威武不能屈,贫贱不能移。连自己都相信自己是做到了。他是丁字阵里第十二个,他告诉自己丁字阵里出了英雄,四个英雄,第四个火头兵丁亥,护卫戚将军至其终老。他相信自己为丁家人保存了三十年的鸳鸯,三十年的铁匠铺马上就要扩门面了,新上任的袁知县不知道上哪里打探到鸳鸯的消息,可他藏木于林,他死守秘密……


他拿自己的喉头血,祭了最后一把鸳鸯刀。


血喷出来的声音滋滋的,好像编的谎话一样好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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